专用活动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2/26 9:09:40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2916次
专用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专用室领衔人负责专用室的管理,应及时做好各项材料的编号和入册登记手续。根据班上教学需要及学期活动计划定期更换相应的材料。
二、各班老师应按幼儿园的活动安排时间制定好活动计划,按时组织幼儿开展活动。
三、各班进入专用活动室前应清点好活动室内的物品,发现损坏要及时做好登记并报告。
四、活动前老师应教给幼儿正确的操作方法,并引导孩子安静进入专用活动室,活动过程中应做好指导工作。
五、保持活动室地面清洁,不随便丢纸屑、杂物。
六、爱护室内一切物品,使用完后要放回原处,摆放整齐,未经允许,不能私自拿取或带出室外。规范借用制度,借用专用室的物品必须在领衔人处登记,领衔人要及时提醒借用者按规定时间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七、节约用水,及时关好门、窗、灯、风扇及水龙头,爱护幼儿园公共财产。
八、每次活动前后班上老师要检查专用活动室的基本设施是否完好并做好登记,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和维修。
九、每次进入专用活动室,按规定做好登记。
十、借出书籍严加爱护,不得折角、涂写、撕页或丢失,一般污损、丢失的需买回同价同类型的书籍。
附一:专用活动室(科学活动室、音乐室)材料借用规定
一、专用活动室材料一般只限于专用活动室使用。(有特殊情况需外借的班级,可向业务主管申请。)
二、借用物品需在领衔人处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自觉遵守借用制度做好借用登记。
三、借用材料应及时按期归还,未能按期归还者,需办理续借手续,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
四、借用的物品应严加爱护,不得污损和丢失,污损、丢失者需买回同价同类型的物品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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