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学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2/26 9:08:50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2879次
幼儿学籍管理规定
一、每年的7月1日、2日为下一学年的统一报名时间,平时如有空缺,可随时办理入托手续。
二、统一报名入托:报名时必须带幼儿的出生证、户口薄、独生子女证、儿童保健手册、经初保站验证的免疫证,由家长带幼儿前来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幼儿与老师交谈;被录取的幼儿由金坛市妇幼保健所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三、临时入托:家长与负责招生工作的老师联系好后,带幼儿的出生证、户口薄、独生子女证、经初保站验证的免疫证、儿童保健手册、幼儿前来报名;招生工作人员通知录取后,家长带幼儿持贴有幼儿相片,盖有幼儿园公章的幼儿入园体检介绍信到金坛市妇幼保健站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办理注册手续。
四、幼儿入园后需按实填写幼儿意外事故登记表,幼儿保健手册、经初保站验证的免疫证复印件由幼儿园保健室保管,由幼儿园按规定组织孩子进行体检并做好幼儿计划免疫的统计工作。
五、幼儿因病或事需请假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递交书面请假条,请假期间(连续三天)除膳食费外,其他费用一律按期全额交纳。不请假而未返园或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自动退托。
六、幼儿因病需较长时间病休者(一个月以上),凭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主治医生的诊断,家长递交病休申请,经园务委员会商议后可办理病休手续。病休期间保留学位。
七、家长及幼儿患传染病时,应及时通报幼儿园,幼儿须自觉隔离至病愈方能回园;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回来时须经金坛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后才能返园。
八、幼儿每学年(或每学期)按幼儿园通知进行一次学籍登记,不办理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该学位用于接纳插班生。幼儿中途退托须提前一个月由家长书面通知幼儿园,学籍管理人员核实后通知财务结算,家长凭结算票据到医务室领回“儿童保健手册”,到班级领个人物品、资料等。学籍管理人员通知财务、保健室、门卫、电脑刷卡和短信通知、班级等相关人员注销该生信息。
九、每学期末或学年末,根据测评及教师的综合评价,对个别年龄偏大、家长有要求且能力强的幼儿,可予以跳级;其他有调整班级需要的,由家长书面申请,园务委员会酌情处理。
十、每学期末由园区业务主管根据幼儿发展目标和课程目标对各班幼儿进行揣测或普查,班主任撰写评价意见,纳入幼儿成长档案。
十一、幼儿在园上完大班,参加毕业典礼、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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