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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2/26 9:06:07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2750次

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我园提倡教科研一体化、研训一体化,使科研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办园质量的提升。

一、全体教职工有义务有责任主动参加园本教科研工作,努力把本职工作提高到科学的层面。

二、园长应带头参加或主持课题的研究,对已申报的立项课题,从制度、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业务上予以支持与指导,使课题能顺利开展,取得有益的效果,进而提高保教工作水平。

三、我园鼓励教职工以个人名义申报省、市、区级课题,对上级各部门的申报通知及时向教工传达,并由业务主管指导教工正确申报。

四、对积极参与科研并取得成效者予以奖励(参照奖教金发放制度执行),并在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后结集印发或出版。

五、提倡教工根据个人工作情况拟定小型专题研究计划,以科研态度与方法探究具体问题,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学期撰写专题总结,园长组织书面、口头等不同形式的交流,对有一定水准的论文推荐发表;

六、对所有立项课题都实施动态的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个人取得的成果均作为业务资料进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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