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6/2/26 9:04:30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3256次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家长委员会是幼儿园实行民主管理的一种途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十条指出:“幼儿园应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一、家长委员会的形成:家长委员会由关心孩子成长、积极参与幼儿园工作、热心为其他家长服务的在园幼儿家长组成,每班1-2人;家长委员会由家长自荐或其他家长、班任教师推荐候选人,园务委员会审定确认后产生,每学年一届;每届家长委员会在第一次会议时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负责本届家委会日常工作。
二、家长委员会职责: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网络联系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积极跟进幼儿园对家长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家长;向家长宣传相关政策、幼儿园家园联系等制度,帮助家长端正教育观念,树立科学育儿的观念;积极宣传幼儿园保教工作成果,主动向幼儿园提供教育改革信息,努力形成尊师重教的氛围。
三、家长委员会权利:通过向园方咨询、现场查看等形式了解相关工作的情况,并提出评价意见;有对幼儿园工作、幼儿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对幼儿园教育工作、安全管理、幼儿膳食等涉及幼儿权益的问题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家长委员会成员是家园联系的表率,配合组织班级的园外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助教、家长义工的活动,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等。
五、每学期由幼儿园业务主管领导召集家长委员会成员至少开一次会,商讨幼儿园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或大型活动,介绍幼儿园工作计划,听取家长意见。
六、各班班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集家委会成员参与班务会,加强班级管理。
CopyRight ©金坛尧塘实验幼儿园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南大街56号 电话:0519-82592085 苏ICP备06023074号